logo
  • 无障碍
  • 网站支持IPv6|
  • 繁体版|
  • 简体版|
返回
顶部
首页 > 机构设置 > 正文
信息中心

一、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、运行、开发和管理工作;

二、负责对全市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、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;

三、负责全市信访信息业务技能培训工作;承担信访数据统计工作;

四、信访信息要一事一报,专题反映;重大集体访、越级访、异常访信息要立即报送,不得迟报、漏报

五、要遵守有关保密制度,对需保密的信访信息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、传送和发布

       六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